集资诈骗2021判决案例“集资诈骗罪判刑案例” 浙江之信非法集资案何时结案年浙江大学发文后,原集资负责人魏某某擅自使用刻制的虚构单位印章,继续从事集资并大量吸收集资款的行为,无证据证明是力学系工会、流体所或浙江大学授权,应属于其个人行为,这一行为是造成原告利益受... 国家反诈中心/ 警民互动/ 2024-07-03/ 0 评论/ 18 阅读